日前,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文明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文物局和河南省科协联合下发的豫文明【2017】4号文件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图书馆被确定为河南省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单位。
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单位,是我省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文明办【2016】22号)文件要求所确定的。通过建设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单位,为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树立榜样和标杆,示范带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项目健康发展,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和常态化。
(撰稿:高莹莹 审核:弯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