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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立校园文明监督队 深化文明创建
发布人:宣传部   信息来源:文明办   日期:2019-04-15 16:39:09    打印本文

      为深化校园文明创建,我校成立校园文明监督队伍,设置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加强不文明现象监督,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文明环境。
      4月9日,在学校2019年第一季度文明委会上,对前一周不文明情况进行了曝光,相关单位积极行动,对曝光事项积极整改。今后,学校每周对校园文明监督队伍曝光情况汇总一次,并进行曝光。
      据悉,此项文明监督工作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成立“文明监督”队伍。组建校院(职能部门)两级监督队伍,学校分别成立在职教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学生三类人员组成的三支文明监督队,统一佩戴“文明监督”袖章,对全校各类人员、各个领域的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现象进行全面监督。各学院,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和园林中心等单位也分别成立文明监督员队伍,对部门所属人员和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我监督,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二是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学校设置总曝光台、分曝光台、移动曝光台(制作曝光图片在操场、教学楼门口、餐厅门口等人员集中的场地曝光),通过文明监督队、以及其他人员督查,汇总曝光材料,不定期对全校不文明现象进行全面曝光,监督不文明现象;各学院、相关单位也要设置不同形式的曝光平台,加强自我监督。三是加强不文明现象的惩戒。制定《文明督查管理办法》,督查队伍通过文字记录、“随手拍”等多种形式记录不文明现象。学校每年对各单位不文明情况曝光进行次数统计,排出曝光名次,作为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两创两争”、评先评优、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一事经多次曝光,仍未整改的,要进行追纪问责,按照文明奖处罚办法,扣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文明奖;对找不到责任主体的不文明现象,学校将利用全覆盖摄像,调取不文明行为视频,倒追责任,直至追责到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撰稿:石付威  责任审核:杨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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