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决定》(豫高发〔2019〕67 号)文件,表彰了14所荣获“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的高校,我校名列其中。
根据《中国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活动的通知》(豫高发〔2019〕16 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校积极参与、精心组织,以“五个一”为工作标准,在建设宣传教育阵地、加强课程教育、完善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全方位育人等方面强化措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阵地推送民族团结知识,开展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举办民族宗教知识竞赛,召开少数民族师生座谈会,组织民族宗教政策培训和民族宗教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撰稿:刘高楠 审核:洪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