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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2-05-21 17:31:54    打印本文

中区家属区各住房:
  接市电业局通知,我校中区家属院用电户将更换新电表,原剩余电费转入新电表继续使用,并要求每单月15号-24号到电业局收费厅(金雀路光明小区北侧)交电费,到月不交者将收滞纳金并停电。
  特此通知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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