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我校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笃学的高尚师德,在全校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关于开展“河南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师字〔2016〕118号)和我校2016年党政工作要点要求,决定开展“黄淮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我校教师潜心育人、默默奉献的高尚品格和精神风貌,引导他们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为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专职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根据相应学科归属各院(系)。
每个院(系)推荐1名。全校共评选产生2名“黄淮最美教师”。
三、评选标准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积极推行素质教育;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4、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扎根一线,事迹突出。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四、推荐程序
按院(系)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认定三个阶段进行。
1.院(系)推荐阶段(2016年4月13日—4月20日)。由各院(系)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上报候选人。由各院(系)从参评教师中评选出1名候选人,向学校推荐。
2.专家评审阶段(2016年4月21日—22日)。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院(系)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初选人员。
3.学校认定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校文明委召开专门会议,确定“黄淮最美教师”候选人,并报学校同意。最后从“黄淮最美教师”人选中推荐1名教师参加“河南最美教师”的评选。
五、其他事项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遴选考核和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真正把那些师德高尚、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
2.各院(系)对推荐的先进人物要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并认真填写《2016“黄淮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推荐表》,一式15份,事迹材料一式5份,字数不超过2000字。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3.推荐人选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单位+姓名”。
请各院(系)于4月20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校工会,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2016“黄淮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推荐表 点击下载
工 会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