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驻马店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起市级部门全面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根据《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2017-2019年财政规划的通知》(驻财预〔2016〕3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预算管理工作实际,现将编制2017-2019年财政规划(市级部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项目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着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目标要求
(一)加强综合预算管理
一是增强预算执行时效观念。按照上级文件规定,部门和财政净结余、结转两年以上资金由市财政统一收回;市级安排的运转类支出当年要使用完毕,原则上不结转;市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原则上结转一年,市级安排结转一年以上仍未分配到具体项目的原则上收回。因此,各单位要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观念,编制预算时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支出计划,并加强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预算按时完成。
二是强化精细化管理。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支出预算年初要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可执行单位。从2017年起,凡未按要求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和事业收入),原则上不予安排。
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专项支出均要填制《绩效目标申报表》,合理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本单位以后年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特别是纳入财政绩效管理范围的项目,将进行重点审核和评价论证。
(二)加强项目库建设
一是周密组织项目建库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要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和近三年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各单位进行备选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并根据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实施条件最终确定2017-2019年项目库。入库项目需从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实施计划、资金支付进度、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并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全面详实报送相关资料。
二是加强备选项目库建设。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纳入备选库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划期累计专项资金金额的20%。凡未纳入备选库项目,预算调整安排时不予考虑。同时,切实做到两个转变,即:由原来“当年评审当年执行的项目”向“当年评审下年执行的项目”转变,由原来的“一年安排资金、多年实施”向“跨年项目逐年安排资金”转变,实现项目逐年滚动管理,项目执行压茬进行。
三、任务分解
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是上级财政部门深化预算管理的重大改革举措,此项工作系统性强、涉及面广、环节多、工作量大。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由财务处牵头,人事处、教务处、设备处、后勤处、学生处、办公室、组织部、国际交流处、基建处、网络中心、园林中心、应用技术研究中心等部门以及二级学院紧密配合,科学、合理地编制2017-2019年财政规划,切实提高编制质量。
1、《单位基础信息表》(附表1)和《人员经费表》(附表2):人事处。
2、《学生经费表》(附表3):学生处。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表》(附表4)和《政府采购预算表》(附表9):办公室。
4、《因公出国(境)费计划表》(附表5):国际交流处。
5、《公务接待费计划表》(附表6):办公室。
6、《会议费计划表》(附表7)、《政府采购预算表》(附表9):办公室、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中心。
7、《培训费计划表》(附表8)、《政府采购预算表》(附表9):人事处、组织部。
8、《国有资产存量情况》(附表10):后勤处、设备处、图书馆。
9、《项目申报表》(附表11)、《项目可行性报告表》(附表12)、《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附表13)、《政府采购预算表》(附表9)、《项目绩效申报表》(附表14):设备处、后勤处、图书馆、网络中心、基建处、园林中心等有关职能部门填写。
四、填写说明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表》(附表4)、《因公出国(境)费计划表》(附表5)、《公务接待费计划表》(附表6)和《会议费计划表》(附表7):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要求,“三公经费”支出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支出控制数。
2、《会议费计划表》(附表7)、《培训费计划表》(附表8):分别根据《驻马店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填报。
3、《政府采购预算表》(附表9):按照《驻马店市市级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文件要求填报。
4、《项目申报表》(附表11)、《项目可行性报告表》(附表12):申报项目纳入2017年预算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已具备开工和实施条件,能达到专项资金细化要求,预算年度内可支付完毕。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纳入备选库,备选库专项资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划期内累计专项资金数额的20%。
5、《项目绩效申报表》(附表14):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须填报。
五、报送时间
各单位的预算资料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于11月3日前将纸质文件(2份)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综合楼124室),有关电子文件发送到财务处邮箱hhxy_cwc@163.com。预算科联系电话:2853715,QQ群:279696118。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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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财务处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