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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驻马店市优秀教师的通知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7-08-19 11:48:34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表彰驻马店市教育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于即日起开展2017年驻马店市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是我校专任教师和教研人员;推荐范围:校级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人员。2014年以来已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及其他相应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驻马店市分配我校优秀教师名额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单位择优推荐。

三、评选条件

优秀个人评选的基本条件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特岗教师3年以上),无违纪违法问题,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其它均为称职(合格)等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规范;

(二)坚守教育教学第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三)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在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有创新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五)工作作风优良,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六)参评人员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驻马店市优秀教师、驻马店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十五份(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2、《驻马店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

3、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统一用A4纸,获奖证书装订顺序与申报表填写顺序一致)一套装订,同时报送原件;

4、院系推荐报告一份。

    五、时间安排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8月23下午17:00前报人事处307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

联系人:叶亚杰      联系电话:2853066 

    附件2017年市级表彰通知.doc

                                                            人事处

                                                          20178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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